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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6006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ZJJFZJJF(SH:600668)2025-11-21 09:16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