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新材(68803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 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