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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新材(6880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TYSJTYSJ(SH:688033)2025-11-21 09:46

第一章 总则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 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议事时,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行使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