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鑫科技(01085) - 延迟寄发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 E N G X I N T E C H N O L O G Y L T D. 亨 鑫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HX Singapore Ltd. 名稱在香港經營業務) (於新加坡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號:1085) 承董事會命 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彭一楠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彭一楠先生及劉斐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崔巍 先生、陶舜曉先生及曾國偉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錢自嚴先生、林霆女士 及陳漢聰先生。 * 僅供識別 延遲寄發通函 茲提述亨鑫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有關新供應 框架協議及新供應框架協議的公告(「該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 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義。 如該公告所述,一份通函載有(其中包括)(i)新供應框架協議、新銷售框架協議及新 年度上限之進一步詳情;(ii)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