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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30027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HirisunHirisun(SZ:300277)2025-11-21 10:1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杭 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 议组织。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