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 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杭州 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