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1 独立董事制度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