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