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与管理办法,保证 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报告 义务人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以保证公司内部重大 信息报告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