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业务规则和《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向总经理、董事会汇报工作,接受审计 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聘任,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