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通(00536) - 审核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審核及管治委員會職權範圍 宗旨 審核及管治委員會須負責: 成員 Page 1 of 7 (a) 確保本公司財務匯報方面的客觀性及可靠性,以及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 C1 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守則」); 及 (b) 確保和維持本公司良好的企業管治職能。 1. 審核及管治委員會須由至少三名成員(「成員」)組成,其中大多數成員須為 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且根據上市規則第 3.10(2)條的規定,其中至少一 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須具備適當的專業資格,或具備適當的會計或相關的財務 管理專長。所有成員須由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從獨立非執 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當中選出。 2. 董事會可依其絕對酌情權,罷免審核及管治委員會的任何或所有成員。董事 會可按上市規則的規定,不時改變審核及管治委員會的組成。 TRADELINK ELECTRONIC COMMERCE LIMITED 貿 易 通 電 子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 (根據公司條例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36) 3. 審核及管治委員會的主席須由董事會從獨立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