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0022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班子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