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0022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层 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班子的人员结构,从而进一步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为"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架构、人数、组成 和选择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