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000088)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86 755-82816698 传真:86 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盐田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王成昊律师、吴雨晴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