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修订)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1 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中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规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补足人数。 第三章 职责职权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应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任免董事;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