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修订)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 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由董事会秘 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1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 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