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修订)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专门委员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 三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名,根据需要可 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1 第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