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00251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 管人员")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 合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本工作细则执行。 第三条 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产生,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的正常选聘程序。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 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本细 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