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00251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 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