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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0025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TWHTWH(SZ:002512)2025-11-21 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9 人,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章 董事会召开及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可以采用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通 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是,情况紧急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 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在会议上作 出说明。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