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资本(000617) - 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CNPCCCLCNPCCCL(SZ:000617)2025-11-21 12:45

致: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