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30122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 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责任、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及副总经 理的职权及分工、总经理办公会等内容。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执行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本工作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经理 人员。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