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3012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 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薪酬与岗位价值、担当责任等相结合,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2.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相挂钩,共享成果、共担责任; 3.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考核科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决定董 事的薪酬。 董事会在换届选举时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