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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的信息申报与披露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公司股份。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 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