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3012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二) 提议召开会议; (三) 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和罢免。 第五条 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