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30122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