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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 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 构。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