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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的内 部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 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制定《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