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30012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亚光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以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 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 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