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300123) - 内部审计制度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 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 合署办公。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办理审计事项,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 保守秘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