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30012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括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是资产置换涉及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 投资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亚光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公司、向子公 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委托理财、提供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