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维(002231) -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12 月 10 日,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法定代 表人、董事长李东未经无锡东和欣董事会、股东会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决策,超越其权限以无锡东和欣名义向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财保理")出具了《连带保证担保函》(以下简称"《担保函》"), 为东台市东锋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东锋浩")向中财保理 5,000 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9 月 26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公司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 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 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