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600198)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连 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任。 1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