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都 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 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珈伟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