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Jiawei  EnergyJiawei Energy(SZ:300317)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提名表决 通过。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