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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Jiawei  EnergyJiawei Energy(SZ:300317)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 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 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保证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珈伟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结合 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至 7 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董事长担任,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 过。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1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