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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Jiawei  EnergyJiawei Energy(SZ:300317)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 会的组成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 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同时对总裁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 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 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