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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Jiawei  EnergyJiawei Energy(SZ:300317)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珈伟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职工董事 1 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