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对外投资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珈伟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分为涉及的主营业务范围投资和非主营业务投资。 第三条 主营业务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收购并控股同行业 企业、合资合作经营主营业务、已有经营设施的装修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