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牌股份(3010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信息 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