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牌股份(30108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 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责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