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30087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特别关注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重点对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薪酬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第三条 公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