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30087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 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 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 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薪酬与 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