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30087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 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 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 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并使投资者遭受可确认的重大损失、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