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唐股份(688729) -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1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本规则第六条 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