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唐股份(688729) -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 前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 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 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