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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6008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ZJHTCZJHTC(SH:600895)2025-11-24 10:0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一)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二)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 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一)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二)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