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0023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4 10:0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保护中 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海普瑞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名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