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 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积极配 合公司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适时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独立董事可以对公司拟聘的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