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人数少于 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